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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

上海交大出台新举措
2001-03-1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曹继军 我有话说

本报讯上海交通大学最近出台新举措,鼓励和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。

这项举措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:第一,将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纳入院系考评内容。一项申请并获公开的职务发明专利,相当于一篇核心期刊论文,一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相当于一篇SCI论文,一项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相当于一篇核心期刊论文。当专利发明人将其专利以知识产权入股,并创办股份制企业时,其工作业绩纳入考评体系;第二,高新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交易股份比例分配,要有利于项目知识产权的直接贡献者。在以学校名义和自主知识产权入股创办的股份制企业,其交易股份比例分配中,项目知识产权形成的直接贡献者可得60%;第三,科研人员横向科研结余经费可入股组建高新技术产业;第四,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中介服务。非交大专职管理人员为学校的职务发明、软件科研成果等知识产权进行中介服务而引入资金,或向社会进行推介的,均可获得中介服务费用。

据悉,上海交大此前已在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制订过相关政策,此次出台这些新举措,旨在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专利申请积极性,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快速产业化,实现其应有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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